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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抽测,真的能助推美育进程吗?

发布:音乐苏州    浏览量:402    发布日期:2022-10-31

| 王均栋

2022版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颁布实施以来,“美育”“核心素养”“立德树人”等关键词,不仅频频出现在各级课标的培训会上,如今也早已在中小学艺术教师心中深入人心。

众所周知,评价是检验、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在教育教学中,教师应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和改善功能,促进学生发展。在2022版艺术课程标准中,“评价建议-学业水平考试”一栏对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提出了命题要求:“着重考查学生在完成艺术实践任务中所表现出来的欣赏、表现、创意等能力和审美情趣、价值观念,避免只考查孤立和零散的知识、技能”;“基于情境,设计问题……结合素材创设任务或问题情境,反映艺术学科的本质要求”;“形式多样,综合考查……注重个人项目与团体项目相结合,单项测试与整体考核相结合,纸笔测试与行为表达相结合,全面考查学生的学业成就表现”。如果笔者将其进一步再延伸,可以总结为:注重学生表现、避免考试片面、尊重学科本质、基于情境创设、全面考查表现。

音乐抽测,是教育主管部门常用的一种评价学校、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现状的方式手段,从一定意义上讲,音乐抽测能收到学生音乐学习的情况反馈,是有一定参考价值的。然而,大多数情况下,音乐抽测的设计、实施到最后的数据收集,受到主体设计者对艺术教育理念的认知能力、音乐学科性质的把握,以及对当下学生学情、教材、教学内容等因素制约。尤其是对艺术教育理念的认知程度,直接从宏观上影响一个地域乃至更广泛的艺术发展。

音乐学习是可评价的,不过评价方式和手段有待商榷和深研。音乐评价不同于普通文化课评价,以分数论英雄,以科学数据呈现辨高低。学生在现场的演唱、演奏、合作等实际艺术表现,不过是偶然性呈现,因为这其中牵扯到学生当前的心理状态、紧张程度、环境干预等多种因素。而相对应的音乐知识的答卷和听辨考核,则极容易造成学生死记硬背式的“音乐应试”,这是我们最不想看到的,却也是在我们的各种音乐抽测中最容易发生的。

我们不能以其他学科的方式来考核评价音乐的学习成效,而应该更多地以发展性评价结合形成性评价,综合、长期地进行评价。如:建立学生艺术发展档案,记录学生这一学期中某项音乐技能或音乐素养有哪些优势和不足。教师要做“跟踪式”的学情分析、班级分析、学生分析、音乐发展分析等,应该是动态的、发展的、长期的。坚决杜绝以音乐抽测“关怀”的名义,从另一个层面深深打击学生们对音乐学习的兴趣,将音乐应试化、固态化、数据化。

音乐所具备的变化无穷的灵动感、独特的艺术美感,承载着人们丰富的感性体验,应在实施良性的、健康的常态化音乐教学的基础上,辅以恰当的艺术评价反馈做保障。以美育做土壤,让每一个孩子的心灵生根、发芽、开花,结出灿烂的精神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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