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现和推出优秀民歌手,“中国原生民歌大赛”将于2007年12月19日至21日在西安市举办,参赛报名工作即日开始。参赛歌手年龄不限,但必须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主管部门及各有关院校推荐产生。
按中国原生民歌大赛组委会的规定,参赛节目要真实反映原生民歌的原有形式,不做任何声部、乐器的改变和加工。比赛将分A、B、C三组进行,曲目为传统民歌,包括田歌、山歌、号子、渔歌、小调及少数民族传统民歌体裁等。内容应健康、积极向上,以歌唱生活、爱情、劳动、家乡为主,歌曲体裁和唱法应反映本民族、本地区的特色。比赛曲目的歌词内容要求用参赛选手本民族语言或当地方言演唱,选手在参赛时应穿戴本民族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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