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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音乐的风格

发布:音乐苏州    浏览量:1154    发布日期:2020-12-06



蒙古族音乐既有全民族的共同风格,又有各个地区的独特风格,堪称绚丽多姿,异彩纷呈。漫长的历史岁月里,在不同地区繁衍生息的蒙古部落,仍残存着一些氏族部落时代的痕迹。

无论在生活习俗、语言、习俗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对于地方音乐风格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况且,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基础文化发展水平不尽相同,又受到诸如战争、部落迁徙,以及与其他民族文化交流等条件的影响,其音乐风格呈现出鲜明的地方特色。

从历史上看,蒙古音乐地区风格的形成与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13世纪初以来,成吉思汗统一蒙古,经过忽必烈建立元朝,蒙古高原上的诸多蒙古部落,最终形成了一个民族共同体。随着民族共同语言与生活习俗的形成,蒙古人所操场方言与区域性音乐风格,经历了一场“由多而少”的发展过程。原先数十百计的方言与诸多区域性音乐风格,逐渐趋势于削弱或消亡。元代近百年之内,蒙古音乐统一的民族风格基本形成,但其中又包含着三个主要的地区风格:即中部音乐风格区、东部科尔沁音乐风格区、西部斡亦剌惕(瓦剌)音乐风格区。从宏观上说,明、清以来蒙古族音乐的所谓地区风格,不过是上述三种音乐风格发展嬗变、分化整合的结果罢了。元朝灭亡之后,蒙古族音乐的地区风格,又经历了一场“由少而多”的演变过程。达延汗时代结束后,蒙古汗权再度衰落,地方割据势力崛起,蒙古草原重新陷入了诸侯混战,长期分裂的局面。由此,音乐上统一的民族风格受到了削弱,而地区风格则随之勃兴。诸如永谢布、乌梁海等蒙古部落,当时均十分强盛,有其自己的独特的音乐风格。后来或因战败,或同化于其他部落,这些部落的音乐格便逐渐消失了。  蒙古族音乐地域性风格的最终形成,大体是在清代中期。清朝征服蒙古以后,统治者对蒙古实施隔离政策,“分而治之”。故蒙古族音乐的地方风格非但没有被削弱,反而得到了强化。然而,自鸦片战争至清朝覆亡,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动荡,塞北草原亦卷入了大变革的浪潮。在新的形势下,蒙古族音乐的地域风格受到猛烈冲击,再度出现了“由多而少”的发展趋势。直至晚清,内蒙古地区的蒙古族音乐,大体形成了五个基本风格区和三个派生风格区。这八个地域性音乐风格,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一直保持至今,尚未出现根本变化。

蒙古音乐的民族风格与地域风格形成的诸多因素中,调式问题素来占有重要地位。因为,地域性音乐风格的鲜明特色,往往通过某些独特的调式体现出来。诚然,蒙古族音乐属于中国音乐体系,其调式思维的基础是五声音阶。我国古代音乐理论中的“宫、商、角、徵、羽”五声音阶调式体系,并非只适用于汉族音乐,而是概括了我国乃至亚洲诸多民族音乐的调式规律,包括蒙古族音乐在内。然而,“宫、商、角、徵、羽”五声音阶调式体系,只是研究蒙古音乐调式的基本框架,而不是现成结论。何况,在蒙古族民间音乐中,除却五声音阶之外,还存在着六声音阶、七声音阶、乃至蒙古族固有的一些特殊调式。但它们赖以发生的律学依据,不是西洋的“十二平均律”,而是中国的“五度相生”体系,有其自身的特点,不能简单照搬西洋调式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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