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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第二届江苏省青少年音乐“小茉莉花奖”钢琴大赛章程

发布:Song    浏览量:3665    发布日期:2013-08-12

一、活动宗旨

繁荣江苏文化事业,为业余学习音乐表演的青少年提供一个更高的交流与展示平台,促进不同地区钢琴教师之间及选手之间的往来,使全省音乐水平、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得到共同提高。同时,通过比赛、展演,为我省音乐表演领域发现、选拔、储备一批优秀的后备人才。

二、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江苏省音乐家协会、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苏州市音乐家协会、苏州市钢琴学会

协办:南京市音乐家协会、无锡市音乐家协会、徐州市音乐家协会、常州市音乐家协会、南通市音乐家协会、连云港市音乐家协会、淮安市音乐家协会、盐城市音乐家协会、扬州市音乐家协会、镇江市音乐家协会、泰州市音乐家协会、宿迁市音乐家协会

秘书处: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由省音协与苏州市钢琴学会派员组成

评委会:由江苏省著名钢琴演奏家及钢琴教育家组成

媒体支持: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网http://www.jssyyjx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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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动安排

(一)赛事安排

本届钢琴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 

1、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16岁周岁以下参加并通过江苏省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钢琴八级以上(含八级)的选手。

2、年龄分组

本届比赛按年龄分为三个组别:儿童组、少年A组、少年B组。

儿童组:200311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

少年A组:2000111日至20031031日之间出生的选手;

少年B组:1997111日至20001031日之间出生的选手。

3、比赛程序

1)报名及初赛由各市音乐家协会组织并承办,各承办市应按组委会要求组织本市报名、登记及初赛工作,按时完成初赛后将复赛名单报送组委会,报送复赛名单时应提交参赛选手报名表、两张2寸照片、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江苏省音乐家协会考级八级以上合格证书复印件、复赛费200/人(决赛不另收费用),报送时间为915日截止。组委会将对各市报送的复赛名单进行审核。

2)复赛、决赛

时间:2013119日至10日(暂定)

地点:苏州(具体地点待定)

复赛、决赛曲目要求:

a、复赛、决赛均演奏两首钢琴独奏作品:一首为规定曲目,另一首为自选曲目。

b、规定曲目:从江苏省音乐家协会考级教材(包括新、旧版本教材)八至十级曲目中挑选一首,体裁、风格不限。

c、自选曲目:中、外乐曲均可,体裁、风格不限。

d、复赛与决赛自选曲目不可重复。

e、参赛选手须先演奏规定曲目;复赛、决赛均背谱演奏;演奏时除曲目标有D.C记号外,一律不反复。

f、两首曲目总时长不可超过10分钟,如超时,评委会有权按规定时间终止参赛选手的演奏,但评分时不影响选手成绩。

 4、奖项设置

1)决赛将评出金、银、铜奖和优秀奖,组委会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杯。

2)对获得金、银、铜奖选手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3)本届比赛特设组织奖授予组织工作优秀且参赛选手成绩突出的报送单位。

4)获得金、银、铜奖的部分选手将参加颁奖音乐会的演出。

5)建立优秀人才档案库,为文化部、中国音协、长三角地区今后的国际国内比赛、文化交流活动及各类演出提供后备人选。

(二)第二届江苏省青少年音乐小茉莉花奖钢琴大赛颁奖音乐会

参演人员:获得金、银、铜奖的部分选手。

时间:待定

地点:苏州(具体地点待定)

四、其他

1、参加本届钢琴大赛及颁奖音乐会的选手、家长及辅导教师的交通费、食宿费需自理,但承办方将提供食宿建议。

2、获奖选手有义务按组委会要求免费参加钢琴大赛获奖选手颁奖音乐会。

3、组委会有权根据演出曲目、舞台效果等具体情况选择钢琴大赛颁奖音乐会参演人员。

4、本届钢琴大赛可现场观摩比赛。

5、本章程解释权归本届钢琴大赛组委会。

6、苏州地区咨询电话:0512-62156895 13306218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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